普法知识

首页 >> 行业动态 >> 普法知识

订婚的女人需要退什么钱?

时间:2024-02-02 15:15:19 点击:848

  应当退还彩礼钱等费用。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,退婚后应当返还,以及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三金,还有其他的贵重物品。至于表达爱意的小红包和小礼物,就不需要退还。对于酒席和婚纱照之类的花费,一般是由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。


1.jpg

  

  《*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

  

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
  

  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
  

  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
  

  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
  

  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  

  女方在订婚后提出悔婚的,只需要将彩礼,以及三金等贵重物品退还给男方,就不需要额外赔偿费用给男方。毕竟订婚只是结婚的前提,不代表女方不可以反悔,而且男女之间的订婚也不是一种合同,那么一方反悔后,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其损失。

  

  虽然女方不需要赔偿,但是该退给男方的东西,还是应当退还给男方,女方拒绝退还的,男方可以到法院去起诉,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的证据证明哪些费用是需要退还的,那么费用是不需要退还的。法院依法判决后,女方就必须按照判决的内容退还相应的费用。




  联系人:陆律师

   电话:13656155880(同微信)

  邮箱:1012035222@qq.com

  地址: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新路4号二楼

Copyright © 2023 江阴市云亭法律服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苏ICP备2023009979号